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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庄萍萍 吴小红
近日,随着一声法槌敲响,拉开了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院庭长示范庭审”活动的序幕。此案是由泉港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庄一虹开庭审理的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抚养费纠纷案件。庭审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等担任评委进行现场评议。
庭审过程中,庄一虹严格按照庭审规则进行,引导原、被告双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根据双方当事人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确认无争议的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针对家事案件特点,结合本案的实际,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整个庭审活动过程井然有序、严谨规范。在场评委认真旁听庭审全过程,并进行现场评议。
为充分发挥院庭长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打造“精品庭审”,着力提升干警庭审驾驭能力和司法业务水平,泉港法院开展“院庭长示范庭审”活动。活动期间,每位入额的院领导、庭长、副庭长至少开展一次示范庭审,同时邀请院领导、资深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庭审评委,现场进行评议。活动结束后,将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庭审,通过打造精品案例、精品文书、 精品庭审工程,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泉港法院高度重视院庭长办案工作,今年以来,院庭长共办理审结各类案件1240件,占全院结案数的46.55%,办案比例位居全市第三。





















